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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下发通知 新生儿可就近医保

更新时间:2017-08-26 01:22
  【摘要】日前,昆明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新生儿医疗费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新出生的新生儿,3个月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出生后的住院医疗费用,最高可以报销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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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生儿满足以下条件可办理昆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满足今年1月1日后出生;第二,满足新生儿是昆明户口或者父母亲具有昆明市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第三,出生3个月内,已为新生儿办理完毕昆明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手续。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产生的住院费可报销,三个月后产生的住院费同样可以报销。这是昆明市率先在全省十六个州市中实行这一新政。这就意味着,只要是昆明市出生的新生儿都可享受新政带来的实惠。
  新规解读
  目前很多新生儿未能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其出生后患病产生的住院医疗费得不到及时报销,特别是部分新生儿因抢救医疗费用较高,家庭负担较重。那新生儿怎样参加?如何报销?最高能报销多少?昨日,记者采访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夏登稳,对新规定进行解读。
  持居住证和新生儿户口本办理
  夏登稳处长说,在昆的外来务工人员,只要在昆明办理了居住证,以及为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了落户手续,新生儿的户口不论属于省外还是省内,不论父母亲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都可以为宝宝办理新生儿医保,享受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手续前,住院产生的费用报销的政策。
  他介绍,从现在起,父母亲于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到新生儿父母所属地区为新生儿落户后,凭新生儿的户口本和父母亲在昆明的居住证(除昆明地区以外的父母亲),到目前昆明的居住地,所属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就可以为新生儿办理城镇居民医保的相关手续。父母亲户口属于昆明市的,在为新生儿办理落户手续后,同样只需凭孩子的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到所属社区劳保所也可办理新生儿医保手续。
  每个月的25日是区分当月和下月参保的重要时间分割点,每月25日(含25日当天)后办理手续的,将纳入下月参保。
  最高可以报销11万元
  夏登稳处长向记者介绍了新生儿参加城镇医疗保险,最高可以报销11万元。他表示,新生儿常见疾病住院,治疗费用常规情况不会太高,昆明市的报销最高11万每年,一般可以应对诸如白血病等顽疾的治疗费用。昆明市的报销政策是,新生儿入住一级医院及以下级别医院产生的住院费用可报销85%,二级医院住院费用可报销75%,三级医院住院费用可报销60%。也就是住院等级越高,报销比例越低。
  与全省新生儿医保办理报销区别就在于,昆明市这一新政,保障了新生儿在出生后、办理手续期间产生的住院费用无法报销的难题。
  个案解答
  今年1月1日前出生的宝宝怎么办医保?
  在昆明工作的陈女士,自己的户口在地州,每次孩子生病住院得先到户口所在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之后转院到昆明治疗,最后回到孩子所在地进行费用报销。“办理报销手续十分麻烦,宝宝出生时间不在今年1月1日后,该怎么办?”
  夏登稳处长:今年1月1日前出生新生儿不享受这一政策,但是,可以申请常规的未成年人医保,也就是说,今年1月1日前出生的宝宝,每个宝宝一年花10元,购买居民保险,然后再花20元购买一年的大病补助保险,合起来就是30元,就可以享受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
  像陈女士这种情况,可以到昆明有关部门办理居住证,再到居住地所属社区为孩子办理未成年人医保手续,这样治疗住院费就可以在昆明报销。
  出生三个月后补办手续,当月买保险次月生效
  小王的孩子在今年1月份出生,得知这个政策很高兴,“孩子出生后因肺炎住院产生一大笔费用,现在补办手续可以报销吗?”
  昆明人社局医保处工作人员:这样的情况,属于新生儿出生时间超过三个月后补办手续,这是不符合政策的,享受不了这个政策。现在去办理手续,次月产生的费用才可以报销。也就是当月购买保险,次月生效。
  孩子是父母的生命。刚出生的婴儿易受疾病的侵袭,这时候,为孩子办理医疗保险是十分必要的。这里推荐一款,仅供参考。
慧择提示: 投保少儿保险应首选医疗保险,次选教育金,投保重疾险有效防止白血病、脑膜炎等疾病带给家庭财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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