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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好事办好

更新时间:2008-11-10 10:41

春节临近,在珠三角,回家过年的农民工辞工退保成“潮”,有的地区退保率超过95%。社保政策成“鸡肋”,引发对制度缺陷和利益驱动的质疑 

       近几年来,国家非常重视农民工权益问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基本解决的基础上,国家下达一系列政策规定,要求各地政府要给农民工解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国家领导多次强调要把给农民工的各种利益、权益落实到位,要使农民工生活有保障。各地政府都在认真落实重要精神,一系列关系农民工利益的政策不断出台。农民工无论从地位上、经济待遇上都有了显著提高。但是,随着农民工政策落实的不断深入,一些突出和棘手问题以及制度本身的一些问题都暴露出来了。 

        珠三角是我国农民工最为集中的地区,这里出现的问题最具代表性。发生在东莞的农民工辞工退保“潮”集中反映了农民工参与社会养老保险出现的突出问题: 

        首要的问题是,农民工养老帐户不能全国流动和有效。流动性强是农民工的一个显著特点,“除非本地人,谁能在一个地方打工15年”,是最为准确的表述,而帐户不能流动恰好违背了这个特点。其次,退保费是农民工一笔重要收入,经济利益诉求也是退保的重要原因。有的人甚至为领取退保金而故意辞工,请求企业开退保单。再次,利益驱动,成了地方变相增收行为。农民工退保,所缴保险费的“小头”—个人缴纳部分由农民工一次性领回,“大头”—单位缴纳的统筹部分,充入地方社保基金。导致各地社保机构扩大参保面和办理退保时心照不宣的动力。最后,制度在初始设计有问题。累计缴费15年,退休后才能拿到养老金,这个规定让打工者觉得“太遥远”。深圳1987年起允许非户籍人员参加养老保险,15年后,能够享受养老待遇的仅有100多人。这种制度设计,在急功近利比较盛行的今天,很难使农民工能够预测到15年后的情况。
    

        农民工退保,虽然能拿到现钱,但几年甚至七八年的缴费年限将作废,个人账户将不存在,今后虽可重新缴纳,计发水平却降低。而流动退保,缴费年限达不到要求,就意味着失去了这份保障。 

        解决农民工帐户全国流动问题和在制度设计上的漏洞是真正发挥农民工养老保险作用的关键。解决社保帐户全国流动问题,可以通过两张卡来实现:以身份证件为唯一的社保身份IC卡;以银行卡号为唯一的社保帐户资金卡。如果全国社保统筹,账户跟着农民工走,一张IC卡就可以顺利转移,给付标准按照其交费截止到日前的当地标准给付。如在深圳、广州和四川各有交费,领取时就按三地交费时间段和标准领取。这在技术上也可以办到。同时,指定一个社保主办银行,给农民工统一办理银行卡社保帐户,无论农民工流动到哪里,所有社保资金都交纳在这个帐户上,这个银行卡免收异地存取款、查询等各种费用。 

        只要能够实行全国流动,个人和企业交纳的资金就能全部随农民工进行流动转移,当地政府就没有了利益驱动,同时,这么大一笔资金,就是等到15年以后,农民工也愿意,因为使他们养老确实有了保障。 

        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对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调查,尽快拿出实质性举措,真正把广大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好事切实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