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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递延型养老险胎动 投保人税收将优惠

更新时间:2012-04-28 08:57
  【摘要】近一周来,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的胎动给持续严格控监管时期保险行业,将带来极大的最大政策红利。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养老保险太单一?全面保障更需重疾保险!
  早在四年前,国务院就颁布了《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第16条就提出“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此后多个相关政府部门均对方案进度做出表态。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虽已孕育4年。某保险公司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试点政策尚未确定,上海应是首选。该政策指投保人可以在税前列支保费,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因为其间个税起征点上调、征税幅度调整以及退休后收入降低等原因,再缴税金额将远低于现在,甚至可能因达不到个税起征点而免税。
  一旦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保险公司将进一步吸引就业人口将养老金产品作为自己的长期资产配置工具,从而帮助寿险企业与银行理财产品展开竞争。国泰君安表示,税延型养老保险政策可能的方案为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同时享有税收优惠的政策。
  慧择提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对投保个人来说,可以通过购买税延型养老保险,每月定期小额保费进入养老险个人账户,退休之后,再根据当时的个人收入和起征点及税率进行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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