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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为i保保险条款介绍 这篇指南请查收

更新时间:2019-04-03 09:36

  【摘要】健康问题深受人们关注,因此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布局医疗保险,而泰康为i保是您明智之选,但在购买产品前建议提前两节保险条款等内容,防止后续理赔有争议。据悉,泰康为i保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年龄、保险期限、犹豫期以及续保等,下面看看具体的介绍。

  投保年龄

  凡投保时身体健康,投保年龄为0周岁(出生满30日,不含第30日)至65周岁(含)的自然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期限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记载的保险期间起始日零时起至保险期间期满日的24时止。

泰康为i保保险条款介绍 这篇指南请查收
来源:pixabay

  犹豫期

  自本合同签收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投保人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人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自保险人收到投保人解除合同的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保险人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犹豫期后申请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经济损失。

  续保

  本合同为非保证续保合同。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及届满后30日(含第30日)内,保险人会向投保人发送继续投保本合同的邀约,投保人也可向保险人提出继续投保本合同的申请,保险人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者使用保险的情况而拒绝投保人继续投保本合同,并且在为投保人办理继续投保时不会单独调整被保险人的保险费。续保不计算等待期。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再接受续保:

  (一)续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超过99周岁;

  (二)被保险人身故;

  (三)本合同在投保人申请续保时已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导致效力终止;

  (四)投保人不如实告知、欺诈等不符合续保条件的情形;

  (五)本产品统一停售。

  若保险人不再接受续保,保险人会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之前通知投保人。

  若投保人选择了自动续保方式,每一保险期间届满之前,若保险人未收到投保人停止继续投保本合同的书面申请,保险人按续保当时对应的费率以及上一年度保险费支付方式收取对应的保险费后本合同延续有效。新续保的合同自期满日起生效,保险期间为一年。

  慧择提示:泰康为i保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年龄、保险期限、犹豫期以及续保等,其中自本合同签收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另外投保年龄为0周岁(出生满30日,不含第30日)至65周岁(含)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