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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永泰能源短融债违约 众惠相互持或存风险

更新时间:2018-07-06 16:06

  7月5日晚间,上海清算所发布公告,指出永泰能源未能按时支付到期债券兑付资金。事实上,今年以来,债券违约事件时有发生,保险资金亦有“踩雷”先例。

  此次事件主角永泰能源与保险业也颇有渊源,是我国首批3家相互保险之一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众惠相互”)的大股东,而蓝鲸保险通过查阅发现,众惠相互目前持有永泰能源4000万元短期融资债,将于今年底到期。

  如此背景之下,众惠相互该笔资金或存在一定风险,建议采取止损措施,降低潜在风险。

  发新债20亿填“旧洞”,同日永泰能源债券到期未能兑付

  7月5日,上海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公告称,未收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当日到期的2017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债券应支付的付息兑付资金,故而“无法代理发行人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同日,永泰能源连发六封公告,细分来看,首先,永泰能源拟向中信银行申请新增金额不超过20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

  借款事项以永泰能源持有的华瀛石油化工等14家公司部分股权提供质押,并以山西灵石华瀛冯家坛煤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采矿权,以及部分子公司对应的探矿权、有形和无形资产提供质押。同时以上述质(抵)押物为华泰能源及所属公司目前在中信银行存续融资金额48亿元人民币和0.3亿美元补充增加质(抵)押。

  其次,永泰能源拟为控股股东永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与担保,向中信银行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15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同时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15亿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借款,两笔担保共计涉及金额30亿元。

  对于借款事项,永泰能源明确表示,“主要用于永泰集团向本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公开信息显示,截止目前,永泰集团已为永泰能源提供担保金额101.08亿元。

  此外,永泰能源还拟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金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存续的公司债券”。根据永泰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显示,上述议案均全票通过。

  一方面是债券到期未能及时支付应兑付资金,另一方面是继续发债融资填补流动性。那么,永泰能源目前债务情况如何?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信用”)6月26日出具的《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内容显示。截至 2017 年底,永泰能源应付债券157.96 亿元,较年初增长 19.40%,“主要系公司完成多笔债券发行所致”;公司应付债券 2019 年到期 62.65 亿元,2020 年到期 95.31 亿元,对此,联合信用提醒道,“存在一定的集中偿付压力”。

  此外,从债务负担情况来看,由于永泰能源融资和并购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其全部债务较年初大幅增长 12.56%至 714.20 亿元,其中短期债务占 45.79%,长期债务占 54.21%,长期债务比重较年初略有上升。

  公开数据显示,2017 年,永泰能源资产负债率、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和长期债务资本化比率分别为 73.14%、71.27% 和 57.35%,分别较上年上升 2.83 个百分点、2.74 个百分点、3.61 个百分点。联合信用指出,总体来看,“永泰能源目前债务负担重,债务结构有待改善”。

大股东永泰能源短融债违约 众惠相互持或存风险

  众惠相互持永泰能源4000万短融债,专家提醒存潜在风险

  据了解,永泰能源主要经营电力和煤炭采掘业务,但事实上,其与保险行业也“颇有渊源”,不仅是众惠相互第一大股东,此前还拟发起一带一路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带一路财险”)。

  为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相合作保险,2016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开展相互保险社试点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两个月后,监管层批复众惠相互筹建。2017年2月众惠相互正式获批开业,主要针对特定产业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开展信用保证保险等特定业务。根据众惠相互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目前永泰能源持有众惠相互23%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

  事实上,开业一年的众惠相互经营业绩尚可,2017年全年累计保险业务收入6711.14万元,净亏损6058.54万元,综合费用率和综合成本率分别达686.2%、724.93%,对此,众惠相互表示主要是将筹建期费用一次性计入开业当期,导致综合费用较高。而其在今年一季度已实现净利润576.01万元。

  但值得关注的是,去年年末,众惠相互通过恒泰证券“恒泰众惠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了永泰能源发行的2017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资债券4000万元,到期日为2018年12月15日,或有“踩雷”潜在风险。

  对此,经济学家宋清辉分析道,近年来,债券市场风险事件频发,违约进入高峰期。在此背景下,“投资永泰能源公司债的保险资金存在一定风险”,同时建议采取止损措施,将潜在风险降到最小。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主任郭振华持同样态度,若后续永泰能源有债券偿付压力,无法按期兑付,保险资金存在一定风险。

  此外,永泰能源还于去年8月4日公告称,将以创始成员的身份,拟出资5.8亿元,联合正大天晴、华信国际等7家企业发起设立一带一路财险,占比20%,与正大天晴并列为第一大股东。

  目前暂未有相应批筹公告,而伴随着华泰能源到期债券未能按时兑付,债务负担的加重,以及监管层对险企股东资质审核的严加审核,一带一路财险的获批之路,更是添上一笔不确定性。

  同时,针对近年以来金融市场信用风险加剧的情况,公司保持高度关注。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将持续关注市场风险波动情况,以继续保持资金运用管理稳健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