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天安乐安心综合意外险条款介绍

更新时间:2018-03-12 14:36

  【摘要】投保天安乐安心综合意外险前,需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条款内容模棱两可要仔细询问清楚,防止理赔时发生争议,下面我们看看天安乐安心综合意外险条款详细内容。


  责任免除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所导致的;

  (五)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外科手术;

  (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七)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八)恐怖袭击。

  (九)被保险人猝死。

天安乐安心综合意外险条款

  如实告知义务

  1、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职业或者工种变更通知义务

  投保人选择按职业类别计算保险费的,当被保险人变更职业或工种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


  慧择提示:天安乐安心综合意外险条款表明如果是因为故意犯罪等原因造成身故,保险公司则不承担责任。同时,消费者在投保时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然很有可能享受不到产品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