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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2017年32个试点项目全部通过评审

更新时间:2018-02-12 15:02

  【摘要】日前,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大连举办2017年“保险+期货”试点项目结项评审会,对2017年大商所支持开展的32个试点项目进行评审。最终,32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全部通过评审。


  2017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大商所联合25家期货公司和8家保险公司,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安徽和重庆7个省区开展了32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试点共涉及玉米现货量67.83万吨,大豆现货量11.40万吨,种植面积206.87万亩。与2016年相比,2017年的试点项目在模式创新、可行性、成熟性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支农惠农、服务精准扶贫等能力进一步提升,试点影响力不断增强。

大商所2017年32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全部通过评审

  本次评审中,南华期货联合阳光农险、九三集团在黑龙江省赵光农场开展的大豆收入险试点得到了评委的一致认可。该试点引入龙头企业,以“订单农业”模式,为农民种地提供了更全面的保障。该项目的成功实践,体现了基差采购模式既帮助农民解决售粮问题,又通过期货盘面价格选择合适的时间和价格售粮助力农民增收的两大优势。

  华信期货联合中华联合财险在辽宁铁岭开展的玉米收入险试点引入邮储银行,中信期货和中华财险在辽宁地区开展的玉米价格险引入中国农业银行,形成“保险+期货+银行”模式,帮助农户部分解决资金问题,探索金融机构服务农业产业模式。

  除模式创新外,各项目在产品设计本身也积极探索创新。为了防范基差风险,南华期货、永安期货、中信期货、光大期货等的试点项目引入粮食企业,进行托底收购;新湖期货和九州期货在项目中附加最低赔付条款,即使没有触发行权条件,也会按照最低赔付赔偿,提高赔付概率,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中信建投期货创新性的将部分产量风险换算成价格风险,保险公司通过购买其设计的实值亚式看跌期权,扩大了保障效果。

  结项评审会结束后,大商所组织32个试点项目的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代表召开“2017‘保险+期货’试点项目座谈会”,对2017年试点项目实践经验与问题进行总结,就试点项目的资金来源、产品设计、制度完善、培训教育等问题充分讨论,并对如何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以及2018年试点工作开展建言献策。

  国家粮油信息中心李喜贵处长表示,2017年大商所支持开展的“保险+期货”试点项目在模式和产品设计两方面逐步完善,大胆创新;积极引入龙头企业,推动基差点价,在“订单农业”上先试先行;切实服务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他建议,今后的工作要切实总结三年来试点工作经验,尽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深入挖掘各类问题,加大对项目的成果转化和农户的调研、跟踪力度;着力完善试点项目启动时间和期限等运行机制,帮助农户种好粮、卖好粮。

  大商所产业拓展部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大商所始终积极探索支农惠农及农业风险管理的新工具和新模式,“保险+期货”体现了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商所将继续推动探索更为标准化、规范化的产品,积极支持基差贸易在“保险+期货”试点中的应用。他表示,希望各公司不断提升对场外工具的运用能力,针对具体需求,设计更为灵活的保险及期权产品,不断降费提效。2018年,大商所将继续与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密切合作,推动“保险+期货”试点升级,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使其在支农惠农、服务国家战略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慧择提示:大商所2017年32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全部通过评审,其中南华期货开展的大豆收入险项目、鲁证期货和永安期货开展的玉米价格险项目分获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