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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大病保险基本原则

更新时间:2017-12-28 14:30

  【摘要】城乡大病保险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下面小编带您具体了解一下城乡大病保险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

  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合力。


  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

  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并加强监管指导。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城乡大病保险基本原则

  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

  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适应。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强化当年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测算、稳妥起步,规范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机制创新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国家确定的原则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开展大病保险的具体方案。鼓励地方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大病保险承办准入、退出和监管制度,完善支付制度,引导合理诊疗,建立大病保险长期稳健运行的长效机制。


  慧择提示:城乡大病保险基本原则是什么?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二是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三是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四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开展大病保险的具体方案,鼓励地方不断探索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