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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重疾保险产品推荐

更新时间:2017-12-07 18:10

  【摘要】近年来,重大疾病的发生率越来越高,一旦患上不仅对身体造成伤害,对经济也是巨大影响,为了降低损失,很多人都会选择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今天小编也为大家带来两款人保重疾保险。


  金色朝阳少儿保障计划

  意外失能护理金

  因意外伤害导致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若未满6周岁时,观察期必须至满6周岁,保险公司按所交保费的200%赔付或赔付等值的护理费,合同继续有效。

  疾病保险金

  观察期后确诊合同中约定的30种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赔付基本保额,合同继续有效;观察期内确诊,已赔付意外护理责任的则不再承担疾病责任,未赔付赔付意外护理责任的则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18岁前身故,返还所交保费;18岁后身故,赔付保额,可与前两项责任兼得,合同终止。

  健康维护金

  满30周岁,可领取保额作为健康维护金,与一二两项责任兼得,合同终止。

  保费豁免

  因意外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或确诊合同约定疾病的可免交余期保费。

  健康管理服务

  包含健康档案,心理成长热线,就医预约服务等健康管理服务。

人保重疾保险产品推荐

  美满尊享

  健康维护金

  合同生效满3个保单年度的对应的保单周年日,生存且合同生效,按6倍基本保额给付第一笔健康维护金; 次年起至88周岁,生存且合同有效,按基本保额每年给付一笔健康维护金

  老年关爱保险金

  生存之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按所交保费的50%,给付第一笔老年关爱金;生存至88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按所缴保费的60%给付第二笔老年关爱金合同终止。

  意外护理保险金

  60周岁前按所交保费160%赔付,责任终止;60周岁后按所交保费120%赔付,该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疾病身故保险金

  60周岁前按所缴保费或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60周岁后,按所交保费的50%或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

  60周岁前按所缴保费或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60周岁后,按所交保费的50%或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慧择提示:人保重疾保险怎么样?金色朝阳少儿保障计划属于少儿专属健康保险产品,提供健康维护保险金、意外护理保险金、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及健康管理服务。美满尊享保单生效第三年起年年领取健康维护金,60和88周岁额外领取保险金,意外或疾病身故皆可领取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