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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人身保险期限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7-11-27 17:39

  【摘要】意外伤害人身保险,又称为意外伤害保险,也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接下来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意外伤害人身保险期限。


  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大多数险种的保险期限为一年。目前我国开办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保险、学生团体平安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都属于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其中,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人身保险都是以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为投保人,以这些单位的职工为被保险人,由投保人为被保险人向保险人集体办理投保手续。由于是以团体方式投保,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离职,则自离职之日起,保险合同对其丧失保险效力,保险人退还未到期保费。

  学生团体平安保险是以在校学生为承保对象,由学校为学生向保险人集体办理投保手续。


  多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限超过一年,但基本上不超过五年。人身意外伤害还本保险的保险本金是根据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和相应年期的利息率制定的。


  慧择提示:意外伤害人身保险期限是多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大多数险种的保险期限为一年;多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是保险期限超过一年,但是基本上不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