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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乐享无忧保险条款详解

更新时间:2017-10-10 14:35

  【摘要】市民购买太平乐享无忧保险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于不了解的内容要咨询清楚,防止理赔时有争议,下面我们详细看看太平乐享无忧保险条款详解。

  犹豫期

  您在收到本合同并签收之日起可享有10日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在我们收齐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次日零时,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


  等待期

  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90日为等待期。如果本合同曾一次或多次恢复效力,则自每次合同效力恢复之日零时起90日均为等待期。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12;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13,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4,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5的机动车16;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17;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18,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19。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20。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慧择提示:太平乐享无忧保险条款主要包括犹豫期、等待期以及责任免除,其中您在收到本合同并签收之日起可享有10日的犹豫期,且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90日为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