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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保险介绍

更新时间:2017-09-22 10:25

  【摘要】现在,许多父母都具有较强的保障意识,开始为孩子购买保险。而太平保险为了迎合市场需求,推出了阳光天使保险。阳光天使保险是一款少儿保险,其投保年龄是出生满60天至15周岁,缴费方式为趸缴、年缴至18周岁。

  一、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3导致身故,或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公司按以下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1.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前身故,我们按此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与您已交本合同保险费的较大者给付;

  2.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后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因疾病导致身故,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二、满期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5当天零时,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三、豁免保险费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投保人在交纳保费期间身故、全残或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90天后首次发病6并经医院7确诊初次患上本合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自投保人身故、被鉴定为全残或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合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之日后的下一个保单周年日起,我们将豁免本合同的应交保险费,且本合同持续有效。

  在保险费豁免期内,公司不接受本合同的险种及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因分红导致的基本保险金额变更除外)。

  慧择提示:太平阳光天使保险怎么样?阳光天使保险包含身故保险金、满期生存保险金和豁免保险费三个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5当天零时,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