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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6 01:31

【摘要】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山东枣庄市保险行业协会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科学健康开展,共同推动老龄事业加快发展。

  《意见》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市老龄办、中国人寿枣庄市分公司要高度重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积极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纳入政府为老年人办实事工程,努力为广大老年人解难题、谋福祉,真正把这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老年人切身利益的好事做好。

  《意见》要求,要积极发挥政府在政策优惠、市场培育、监督管理、舆论引导及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应尽职责,逐步建立和完善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紧密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资金投入。
  《意见》要求,老龄、民政、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担负起牵头责任,在调查研究、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建言献策、老年维权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民政部门负责推动落实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统保工作,老龄工作部门予以配合;保险行业协会负责抓好承保公司的统筹协调和行业自律工作,维护保险市场秩序,确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意见》要求,要充分调动各级保险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形成平等参与、有序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运行机制。承保公司要在创新服务模式、优化工作流程,为老年人提供简便易行、高效优质服务的基础上,不断研发赔付力度更大、保障范围更广的新险种。倡导承保公司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讲座、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等公益活动,推动全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科学健康开展。

  慧择提示:山东枣庄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把为6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列入预算,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实现对低保、特困、高龄等特殊老年群体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