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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轻纺市场火灾 财产险降低经济损失

更新时间:2017-08-27 15:01
  7月16日晚上9点10分左右,湖南省郴州市国庆南路与升平路交汇的郴州富民轻纺市场发生火灾。明火已经得到控制,起火原因尚不明确。此次事故所幸没有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但是给门面店店主带来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因此通过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广大店主,平时注意用电安全,明火使用要小心,防止火灾发生,同时也要为门面店铺购买一份财产综合保险,以转嫁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

  据消防部门了解,该市场共3层(含1层夹层),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为砖混结构建筑,每层分为若干小门面,主要经营衣服布料;南侧市场上都有3栋5层的住宅,共6单元72住户,均得到了及时疏散。目前,市场过火面积约2800平方米,暂无人员被困及伤亡信息。火灾发生地周边交通已经实行管制。
  财产综合险主要承保保险标的因为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导致的物质损失。如被烧毁的门面店店主之前购买了财产综合保险的话,那么此次火灾中所遭受的财产损失便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首先,商户们投保财产综合保险时一定要看清免除责任。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财产受损,保险公司并不赔偿。另外,地震、海啸、核辐射、核爆炸以及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等,均不在财产险的承保范围之内。详细了解保障范围,可以防止在理赔时和保险公司发生争议。
  另外,门面店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应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以便保险公司及时准确查勘理赔,从而尽快获得理赔款项。
  最后,门面店店主要经常性做到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重要措施。通过投保财产险和防范工作来规避火灾事故的发生,防止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