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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介绍临时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7 09:14

【摘要】临时保险又称“临时保险书”,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签发之前,保险人发出的临时单证。暂保单的内容较为简单,仅表明投保人已经办理了保险手续,并等待保险人出立正式保险单。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何时会使用到临时保险
  暂保单不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必经程序,使用暂保单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1)保险代理人在争取到业务时,还未向保险人办妥保险单手续之前,给被保险人的一种证明;
  (2)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接受投保后,还未获得总公司的批准之前,先出立的保障证明;
  (3)在恰订或续订保险合同时,订约双方还有一些条件需商讨,在没有完全谈妥之前,先由保险人出具给被保险人的一种保障证明。

  

  临时保险单与正式保险单的法律效应是否一致
  暂保单具有和正式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一般暂保单的有效期不长,通常不超过30天。当正式保险单出立后,暂保单就自动失效。如果保险人最后考虑不出立保险单时,也可以终止暂保单的效力,但必须提前通知投保人。

  临时保险单的作用
  英美法系中对“临时保险单”的规定主要是为了解决“关于保险合同是否已经成立”这个问题。目前在我国各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关于“保险合同是否已经成立”是一个主要的焦点问题,这个问题占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的相当大的比例,产生此类问题的原因,既有《保险法》中对“保险合同是否已经成立,以及成立的条件”约定不明的原因,还因为保险合同是一类很特殊的合同,与日常常见的、其他类型的合同不同,也正是因为保险合同本身所固有的特征,导致了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条件都具有特殊性,与其他类合同有很大的不同。
  另外,在日常开展的保险业务中,由于保险合同的种类繁多,寿险与非寿险,长期险与短期险,个人险与团体险,再加上需要体检、生存调查、次标准体加费等条件,使得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条件错综复杂,例如在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保险事故就发生了,这种情况下,是否予以理赔呢?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往往难以掌握。

  慧择提示:临时保险说白了就是为了确保在正式合同签署之前,这段期间内,对受保人的一种人身和财产的保护,您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