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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汽车保险条例

更新时间:2017-07-11 15:06

【摘要】买车上保险,多一份保障在路上,这是车主们的共同选择。车险每年都会发生一些变动,这也是车主们尤为关心的。那么2017年汽车保险条例有哪些新规定呢?接下来请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按车辆实际价值计算保费
  例如新车的价格是30万元,使用5年后实际价值为10万元。按照现行的车险条款,车主投保车损险需按30万元支付保费,改革后就按10万元来交保费。

  新规扩大保险责任范围
  相比过去撞到自家人保险不赔情况,费改之后,其保险责任的范围变得更广了,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冰雹等自然灾害所导致的车辆损失,也增加到车损险保险责任中,各险种也均删除了多项责任免除约定。

  

  增加“代位求偿”权
  简单来说就是,当本人遇到对方负全责的保险事故,如果对方因为投保额不足,或者没有能力赔偿,受损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出险越少,驾驶习惯好,保费越低
  费改后保险公司给出的价格高低,不仅会取决于车主上一年的出险率,还要参照车主的驾驶行为习惯和驾驶风险。出险的次数越多,保险费用就越高;不出险的时间越长,优惠越多!如果车辆上一年出现理赔,出险1次,保费就不打折了,出险2次、3次、4次保费分别上浮25%、50%、75%,出险5次及以上保费将翻倍。反之,1年不出险的话,保费可享受8.5折优惠,2年未出险,享受7折优惠,连续3年未出险,可享受6折优惠。

  慧择提示:2017年汽车保险条例规定保费的计算要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而定。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导致的车辆损失增加到保险责任范围内了。同时新规不仅增加了“代位求偿”权,还要参照车主的驾驶行为习惯和驾驶风险来定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