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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劳务合作社1.5万社员参保意外险

更新时间:2017-06-20 14:18

【摘要】近日,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中标公告,确定海盐人保财险为2017年海盐县劳务合作社社员团体意外险唯一承办机构,1.5万名社员一次性投保。

  据悉,海盐县劳务合作社是在政府支持下创立的一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吸收有劳动能力但难以寻找到合适就业岗位的农村闲置劳动力,对外提供劳务,承接绿化、农业生产、企业辅助性劳动、道路养护和社区物业管理等。近些年,海盐县劳务合作社在政府的鼓励下发展迅速,2017年工商注册已达109家。

  全县劳务合作社人数和服务项目多,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存在意外事故所导致的人身伤害风险。为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全县劳务合作社的健康发展,2013年,海盐县政府出台了《海盐县支持和促进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保险引入农村劳务合作社保障体制,对劳动年龄段内的农村“4050”劳动力(男50周岁、女40周岁及以上)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农村劳务合作社的,鼓励其以自谋职业形式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同时,为提高农村劳务合作社社员保障水平,《意见》明确,鼓励农村劳务合作社为社员购买有关商业保险,农村劳务合作社为社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3年内由县财政给予每年100元/人的保费补贴。

  “劳务人员参保意外险,解决了我最担心的劳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问题,保费由政府出,没增加我的经济负担,这对我今后扩大劳务合作社规模有很大的支持。”海盐三联村劳务合作社负责人顾友明说。

  据了解,2017年,海盐县劳务合作社意外险承保方案确定了两项保险责任,即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伤残与医疗费用赔偿,保险金额为每人70万元。

  慧择提示:浙江海盐劳务合作社1.5万社员参保意外险,3年内由县财政给予每年100元/人的保费补贴,死亡伤残和医疗费用补偿金额为每人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