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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免赔险免责条款

更新时间:2011-12-27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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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不计免赔险能够很好的将车辆主险的个人承担责任进行赔偿,但是并非所有的被保险人应当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都可以得到赔偿,以下就是不计免赔险的免责条款。
  下列情况下,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三、因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四、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五、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六、根据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
  七、发生机动车盗抢保险规定的全车损失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而增加的;
  八、可附加本条款但未选择附加本条款的险种规定的;
  九、不可附加本条款的险种规定的。
  慧择提示:不计免赔险也并非是万能险种,很多车主因为对该险认识不清导致很多误解,出险得不到全额赔付因为产生纠纷,因此购买保险时一定要对该险种有全面的人士,知道它的责任范围和免责范围,以使自己得到更好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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