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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推行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7 09:44

【摘要】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加强保险业风险全面管理功能,切实维护高危行业工人利益,韩城市制定了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上半年,陕西省韩城市政府开始在全市推行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保险。根据《关于印发韩城市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市政府成立了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安监局、金融办、人行韩城支行、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韩城办事处、发改委、住建局、工信局、交通局、电力局、商务局、煤炭局、税务局等12家单位组成工作组,着手推行此项工作。

  近年来,随着韩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韩城市的煤炭、焦化、钢铁、电力等支柱产业的潜在风险也越来越大,为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维护企业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发展,文件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督查,对高危行业企业不按规定投保的,督促其限期投保,对煤矿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拒不投保的,按未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依法处理,并对其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或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年检。

  慧择提示:韩城推行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企业包括煤矿、建筑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经营单位,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二十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