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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险企十次发声 拒绝被捆绑宣传

更新时间:2017-05-19 09:35

【摘要】账户安全险并非“包治资金损失”的万能药。据证不完全统计,2016年下半年以来,已有3家财险公司发布10份声明,就个别网贷平台伪造保单和夸大保险责任行为进行披露,拒绝被捆绑宣传。

  平台花式偷换概念
  媒体人统计的10份声明中,有5份涉及伪造和虚假宣传行为,分别为理财平台伪造网络支付账户安全责任保险、伪造保险单并虚假宣传“投资项目由保险公司提供100%本金收益保障“、伪造综合意外险和小额贷款意外责任险保险单、虚假宣传与保险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等, 4份涉及宣传内容夸大、不实。10份声明中有6份与交易资金损失保险和网络账户安全责任保险有关。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保险公司不断介入互联网业务,陆续开发了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个人借款保证保险、交易资金损失保险等保险产品。但利用保险产品夸大宣传甚至虚假宣传的问题也开始出现。
  太平洋产险表示,针对此类情况,一方面是做好内宣外教,另一方面是常态化开展第三方理财机构合作风险排查,同时通过舆情监测、投诉监测发现线索,一经发现线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全司排查和开展防范处置。
  不过,并非所有的平台都会夸大宣传。证券时报媒体人在调查过程中也发现,有网贷平台如此介绍账户安全险——保障账户被盗用而导致的资金损失,以此明确告知投资人账户安全险的保障范围。

  账户安全险保什么
  目前理财平台上常出现的保险产品有账户安全险、借款人人身意外险以及履约保证保险等,其中以账户安全险最为普遍。账户安全险之所以频频“躺枪”,很大原因是外界易望文生义将账户安全险理解为可保障账户资金安全的保险。
  一家互联网理财平台负责人告诉媒体人,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开发的账户安全险或交易资金损失保险主要保障的是账户的盗转、盗用损失,而非保障投资资金的本金收益损失。
  例如,有保险公司为一家小贷平台提供了“非金融机构网络支付服务责任保险”,保障内容为因支付账户密码等被不法分子盗取,造成其账户资金通过该理财平台被盗转、盗用损失;被保险人自有资金或代管理资产的损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又如,阳光财险的交易资金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是指,在保险责任期间内,被保险人管理的或在其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发生被他人盗转、盗用,被保险人满30日未能追回的,由此造成的被保险人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将按照约定,在保险单列明的赔偿限额内向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违法犯罪行为(如跑路及触碰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借款人无法偿还或故意不偿还出借人本金等的情况,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赔偿范围。
  因此,保险产品是否保证投资本息收益安全,并不能简单通过保险产品名称或者个别平台宣称的“保险公司承保”等宣传文字进行判断,而是需要详细查看每个投资项目后相关保险产品之保险责任。

  保证保险长啥样
  有没有一种保险产品是可以保证本金收益风险呢?有!履约保证保险便是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
  例如,证券时报媒体人在一家理财平台看到,某保险公司对该平台上部分理财计划提供 “回款来源本息全额保障”,对其中少数产品提供“保障本息履约保障”。这其中的差别在于前者为投资项目底层资产提供保险,后者直接向消费者提供本息保障,后者便是一份个人借款保证保险。投资人进行投资时,理财平台通过后台为投资人与借款人同时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信用保证保险,被保险人为出借人(投资人),借款人承担保费,如借款人没有按期还款,保险公司向投资人赔付借款本金利息时,投资人将相关权益(包括追究借款人违约责任的权利)转让给该保险公司。
  不过,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大部分网贷平台购买的是账户安全险,少数网贷平台为部分投资计划购买了履约保证保险,仅有个别网贷公司可以获得保险公司针对整个平台的履约保证保险。
  前述互联网理财平台负责人分析,履约保证保险在网贷平台难广泛推广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由于较之账户安全险,履约保证保险费率更高;二是即便平台或借款人愿意承担高额保险费,保险公司也会从平台信用、借款人信用、还款能力等多方面进行严格评估;三是履约保证保险相当考验保险公司风控能力,而国内拥有专业风险评估团队的保险公司并不太多。
  由于信用保证保险风险管控难度较大,今年4月23日,保监会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强调严防互联网保险风险,避免风险向保险领域传递。

  慧择提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险企也陆续开发了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个人借款保证保险等,但有些公司却借此夸大保险责任,欺骗消费者,比如说账户安全险能保障本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