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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在全国首推举报老赖悬赏金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5 01:51

【摘要】面对东躲西藏的“老赖”,在诸多影响执行工作的障碍中,查找财产线索成了难中之难。为破解执行难困局,有效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防止被执行人逃避债务,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与3家保险公司合作在全国首推“悬赏金保险”工作机制。

  执行为何难:人难找、财难寻
  民事执行的核心是财产执行,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是强制执行程序的重要环节。而“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执行财产难动”恰恰是“执行难”的难处所在。
  盘龙区法院院长孙敏介绍,为有效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防止被执行人逃避债务,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途径,盘龙区人民法院与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3家公司合作,在全国首推“悬赏金保险”工作机制。
  孙敏介绍,今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通过悬赏鼓励社会公众将其了解到的财产线索提供给人民法院,一方面可以增加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机会;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形成对被执行人的心理压力,促其主动履行义务。

  悬赏上保险:减轻申请人负担
  “悬赏执行拓宽财产线索来源,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部分申请执行人经济困难无力承担相关悬赏费用、推送悬赏公告手段有限等问题。考虑到存在的问题,我们和3家金融保险公司合作,在执行案件中首推 悬赏金保险 工作机制。”孙敏说。
  如何赔付呢?“申请人购买了悬赏金保险,如果依据举报人提供的 老赖 财产信息,法院成功执行到财产,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举报就可以获得奖励,那么这笔奖励金将由保险公司支付。”盘龙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周瑞说,通过建立保险制度,有利于减轻申请人负担,能有效保障申请人利益。

  模拟案例
  第1步 经判决,认定“赖某”欠“陈某”人民币50万元,赖某拒不履行,陈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第2步 为防止被执行人逃避债务,陈某申请人民法院发布悬赏令,向社会悬赏被执行人赖某财产线索,奖励金额2.5万元。这时,陈某花2500元向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悬赏金保险,如果举报人举报的信息经法院审查并成功执行,这笔奖励金将由保险公司支付。
  第3步 在法院发出悬赏令后,接到了举报人“赵某”对被执行人“赖某”财产线索的举报,举报人提供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经查证该账户存有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并且该到期债权已被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可以对其采取执行措施。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承办法官即刻赶往现场,成功扣划了50万元存款,将款项发还给申请执行人陈某。
  第4步 人民法院根据悬赏具体规定以及申请执行人申请内容,将2.5万元悬赏金发给了举报人赵某,该奖励费用2.5万元全额由保险公司承担。

  慧择提示:所谓悬赏金保险,就是说,如果申请人购买了悬赏金保险,举报人提供老赖财产信息,法院执行,举报人就可以获得奖励,而这笔奖励金将全由保险公司支付,悬赏金保险最高赔付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