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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广东省实现保费收入1773亿元

更新时间:2017-08-27 13:51
  4月26日,广东保监局公布2017年一季度广东保险发展情况,数据显示:2017年一季度,广东省实现保费收入1773亿元,同比增长37.4%。

  其中,广东(不含深圳,下同)保费收入1386.9亿元,同比增长35.7%。赔付支出258.7亿元,同比增长14.2%。保险公司资产总额8462.2亿元,较年初增长6.3%。

  一季度,广东实现保费收入1386.9亿元,占全国保费总量的8.7%,业务增长35.7%,增速高于全国增速3.3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199.1亿元,同比增长18.1%;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1187.9亿元,同比增长39.2%。

  财产险公司方面,信用险、保证险、工程险、农业险、责任险等非车险业务快速增长,非车险保费占比同比提高了9.1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方面,普通寿险保费收入727.9亿元,同比增长51.8%;分红险保费收入298.6亿元,同比增长34.9%;寿险公司新单期缴业务同比增长70.8%。

  在保障能力方面,一季度,广东保险业提供风险保障金额63.7万亿元,同比增长74.4%。其中,财产险公司提供风险保障金额39.5万亿元,同比增长90.4%;人身险公司提供风险保障金额24.2万亿元,同比增长53.5%。保险业累计赔付支出258.7亿元,同比增长14.2%。

  保险服务大局、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广东辖区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科技保险分别为装备制造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提供风险保障1156.5亿元和1992.5亿元;出口信用保险累计支持出口137亿美元,赔款支出1372.4万美元,协助企业追回海外欠款7499.5万美元;另外,保险资金在广东累计投资余额3121.9亿元,其中今年新增107.7亿元,有力支持了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

  在助推扶贫攻坚和民生改善方面,保险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36.6亿元,支付赔款1.7亿元,受益农户45万户;大病保险支付赔款3030.7万元,赔付人数5600人;商业健康险有效承保人次1.8亿。

  在大病医保方面,广东在全国率先完成全省覆盖,各项目均实现市级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管理,为全省6000多万城乡居民提供大病保险保障。

  广东是全国范围内最早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开展大病保险,2012年5月,广东省政府确定汕头等4个地市为居民医保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扩大试点地市,大病保险“湛江模式”首次走出湛江。

  2013年3月,广东省政府出台《广东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13个地市于当年将大病保险交由保险业承办。随着广州大病保险项目2014年底正式启动,广东提前完成大病保险全覆盖,统计数据显示:五年来,广东保险业大病保险累计赔付50多亿元、赔付人次近70万人。

  与此同时,保险业承办的各地大病保险项目保障方案不断优化,赔付支出和赔付人次持续提高。各大病保险项目起付线均值从2013年的1.78万元下降至2016年的1.49万元,降幅15.89%,而封顶线均值从2013年的20.86万元提高到2016年的25.54万元,提高22.44个百分点。

  另外,大病保险的专业优势初步发挥,截至2016年底,广东保险业大病保险医疗稽核队伍人数达1085人,其中512人在全省623家医院开展医疗稽核工作,并在8个地市使用信息系统平台开展审核工作。2013年以来,保险业累计核实违规案件25.33万件,挽回基金损失超过1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2017年以来,保险监管部门加强风险排查和监测,重点防范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流动性风险、群体性风险和声誉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保险市场风险总体可控,辖内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风险和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