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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瑞鑫两全保险退保须知

更新时间:2017-08-25 16:42

【摘要】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了国寿瑞鑫两全保险产品后,发现保险保障不能满足所需时可以申请退保。据了解,国寿瑞鑫两全保险退保需在保险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向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犹豫期退保
  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一般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收到保单后十天为犹豫期。通常保险公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正常退保
  超过犹豫期的退保视为正常退保。通常领取过保险金的保单,不得申请退保。正常退保一般要求保单经过一定年度后,投保人可以提出解约申请,中国人寿公司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保单现金价值是指寿险契约在发生解约或退保时可以返还的金额。
  在保险契约中,中国人寿公司为履行契约责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而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公司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这部分金额即为保单的现金价值。

  慧择提示:国寿瑞鑫两全保险退保分为犹豫期退保和正常退保,其中犹豫期退保通常中国人寿公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而正常退保一般只退保险的现金价值。因此人们在办理退保是要深思熟虑,否则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