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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安行两全保险条款解说

更新时间:2017-04-08 11:19

【摘要】我们生活中存在许多大大小小的意外,我们能为自己以及家人做的就是购买一份实用的保障。中国平安安行两全保险正是一款针对意外的保障产品,但是在投保前还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内容。下面是对平安安行两全保险条款内容的介绍。

  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平安按期满时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平安按身故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伤残,平安按伤残时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平安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慧择提示:中国平安安行两全保险条款中指出,在合同期限内,被保险人可获得的权益有满期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伤残保险金。但是需要注意,被保险人若出现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酒后驾驶等情形时,保险公司是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