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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医保新纳入10种新药

更新时间:2017-08-27 15:12

【摘要】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将部分新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要求,日照市自2017年2月4日起,将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II)(片剂)等10种新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日照市将10种新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具体药品是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II)(片剂)、罗红霉素氨溴索片(片剂)、聚卡波非钙片(片剂)、佐米曲普坦鼻喷雾剂(喷剂)、溴芬酸钠滴眼液(滴剂)、美他多辛注射液(注射剂)、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注射剂)、色甘萘甲那敏鼻喷雾剂(气雾剂)、参枝苓口服液(液剂)、富马酸氯马斯汀注射液(注射剂)等。本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10种新药,参照乙类药品进行管理,执行该市乙类药品支付标准,参保职工个人自负5%,参保城乡居民个人自负20%。

  此次扩大新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会进一步减轻日照市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慧择提示:日照市将10种新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且按照乙类药品进行报销,即参保职工个人自负5%,参保城乡居民个人自负20%,这将大大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