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大连举办2016“保险+期货”试点项目验收评审会及2017年试点工作座谈会。2016年,大商所在5个省区开展了12个“保险+期货”试点,经过将近一天的紧张评审,12个试点项目全部验收合格。
“保险+期货”仍在初步探索阶段
王凤海在致辞中表示,大商所是一个靠大豆、玉米等农产品期货起家的交易所,成立二十多年来,大商所不忘初心,一直把服务“三农”、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努力探索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新途径。2005年以来,大商所相继开展了“千村万户”、“千厂万企”等一系列市场服务工程,推进实施了“公司+农户”、“期货+订单”、场外期权等一系列试点项目。
在此基础上,2015年,大商所联合
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创新性地探索出“保险+期货”这一服务“三农”的新模式,在有效化解农民面临的价格风险、降低财政资金补贴的同时,实现了试点主体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各方共赢的良好格局。这一模式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相关部委的高度认可,连续两年写入了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全国农业现代化“十三五”规划》。
据介绍,2016年,大商所深入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安徽等5个省区开展了12个“保险+期货”试点,涉及玉米、大豆现货20万吨,为4158个农户提供价格保险服务,共理赔482万元,有效保障了农民的基本收益。
但目前“保险+期货”试点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试点开展时间比较短,仅仅探索了两年;二是试点的规模还比较有限,2016年开展的试点项目涉及16万吨玉米、3.5万吨大豆,相较于我国2.2亿吨玉米产量、1200万吨大豆现货量来说还较少;三是试点模式仍较为单一。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认真研究总结。
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
在谈及2017年“保险+期货”试点工作部署时,王凤海表示,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利用期货、期权管理市场风险,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017年大商所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稳步扩大试点规模,同时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一线监管,维护市场稳定运行,为保险产品开发提供更为合理的价格,继续为产业企业提供权威价格参考及套期保值服务。
二是加快推进新工具、新品种上市。在新工具方面,豆粕期权将于本周五上市,在确保稳定开局后,大商所将积极推进玉米、大豆等农产品期权上市,不断降低“保险+期货”试点的成本,为涉农主体提供更加精细化的风险管理服务;上周,大商所与农业部合作发布了生猪价格指数,后续将推出油脂油料、玉米、禽蛋等其他大宗农产品现货价格指数,为政府制定政策和企业生产决策提供有益的信息参考。在新品种方面,大商所将加快推动生猪等期货品种上市,为相关保险产品开发提供定价参考,为涉农主体提供避险服务。
三是做好老品种维护。目前,为适应大豆国际贸易新格局,大商所正积极推进黄大豆2号新合约上市,为广大大豆加工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玉米集团化交割制度已经落地,将不断优化交割仓库布局,持续降低企业交割成本。
四是完善“保险+期货”试点分布,因地制宜,推动试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服务好国家脱贫攻坚战略。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017年大商所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稳步扩大试点规模,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利用期货、期权管理市场风险,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