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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启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更新时间:2017-08-28 10:50

【摘要】据悉,萍乡从本月起正式启动老年人意外险工作,省老龄办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萍乡地区承保公司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此举将惠及该市26万余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保险产品——有政府出资和自愿购买两种
  该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有政府出资和自愿购买两种,政府出资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对象为:具有萍乡市户籍,且年满60周岁及以上城乡特困人员中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以及除前述两种对象之外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由政府财政出资为每位符合条件的投保对象购买1 份保险,但70周岁以上老年人须每人每年缴纳1 元保费,承保期限从 2017年 1月 1日 零时 起至 2017年 12月 31日 24时止。在理赔责任上,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金额为1.4万元/人;意外 伤害 医疗 费用 ,保险 金额 为0.42万元/人(具体事项以协议书内容为准)。
  老年人自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对象为:常住萍乡市行政区域内60周岁至69周岁除政府出资购买对象之外的老年人。由老年人本人或家属自愿向承保公司购买,每人每年缴纳保险费20元。在理赔责任上,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金额为 2万元/人;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额为0.2万元/人(保险人在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范围内,扣除每人100元绝对免赔额后,按保险条款责任赔付)。

  如何参保——按投保方式有不同购买时间
  按照投保方式有不同的购买时间,其中,政府出资的投保对象为:3月 31日前,具有萍乡市户籍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本人或委托亲属携带老年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办理投保登记手续,并交纳1元保费。4月25日前,已办理投保登记手续且缴纳1 元保费的投保对象本人或委托亲属携带投保对象身份证到村(社区)领取由承保公司出具的个人保险告知单。
  个人自愿投保对象登记、出单则由村(社区)统一登记、统一编制花名册、统一收缴保费、统一出具保险告知单、统一时间领取保险告知单。

  慧择提示:萍乡市启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参保对象是常住萍乡市行政区内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保障范围包括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承保保险公司是国寿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