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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航空安保规则出台 航意险为出行护航

更新时间:2017-03-21 11:51
  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最新发布的《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再次引发了广大民众对旅客坐飞机期间的人身安全问题的关注。《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中明确指出,下列几种行为均属于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范畴,一经发现,机组成员应当口头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采取管束措施:
  (一)非法劫持航空器;
  (二)毁坏使用中的航空器;
  (三)在航空器上或机场扣留人质;
  (四)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航空设施场所;
  (五)为犯罪目的而将武器或危险装置、材料带入航空器或机场;
  (六)利用使用中的航空器造成死亡、严重人身伤害,或对财产或环境的严重破坏;
  (七)散播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大众安全的虚假信息。

  其实对于广大旅客而言,坐飞机期间除了可能会发生这些不愉快的经历外,还会面临着各种航空意外问题,如航班延误、航班取消以及航空意外事故,而旅客在上飞机前主动为自己投保份合适的航空意外险则可以通过较低保费投入来降低这方面的伤害。

  航空意外险属于人身保险的一种,它是保险公司为航空旅客专门设计的一种针对性很强的商业险种。它的保险期限从被保险乘客踏入保单上载明的航班班机的舱门开始到飞抵目的港走出舱门为止。它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乘客在登机、飞机滑行、飞行、着陆过程中,即在保险期限内因飞机意外事故遭到人身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按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因具备低保费高保额的优点,因此,在购买飞机票之际附加份物美价廉的航空意外险似乎成为现代旅客上飞机前的标配。不过科学购买航空意外险有讲究。经常乘坐飞机的空中飞人一族在选购航空意外险时,要优先考虑保障期限为一年期的产品,这样能以较低的保费投入来获得全年不限坐飞机次数限制的航空意外保障。偶尔乘坐飞机出行的话,保障期限可以灵活选择的短期航空意外险则更加适合您。

  另外,旅客购买“航空意外险”之后,应该根据保险单号到承保公司的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客服热线查询保单号是否存在,以辨别真伪。真保单上的保险生效时间,应该与机票相挂钩,精确到起止的年月日分,而假保单则只有起始的年月日;真保单的背面应该显著印有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