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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补缴热点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2017-08-25 07:15
  养老保险太单一?全面保障更需重疾保险
  【导读】养老保险补缴是一项利民的政策体现,旨在为推动养老保险全面覆盖,提供城乡居民晚年生活保障。实际上,目前仍有不少人对养老保险补缴相关信息不甚了解。对此,下面将为您列举一些养老保险补缴的常见问题以供参考。
  一、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如何构成?
  答: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他人资助)、政府补贴组成。其中,政府补贴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大的优惠政策,是政府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参保给予补贴。政府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30~50元。
  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如何构成?
  答: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他人资助)、政府补贴组成。其中,政府补贴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大的优惠政策,是政府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参保给予补贴。政府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30~50元。
  三、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待遇如何计发?
  答: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按月支付,目前国家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今后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
  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月支付,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四、一次补缴养老保险待遇预发是怎样的?
  答:(一)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参保地社会保险局按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参保以后年度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对符合享受我市高龄增发养老金政策的,按规定计发高龄养老金。(约为690元/月,年满70岁增发50元,年满75岁再增发50元。)
  (二)对超龄人员在我市实行个人缴费前有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以下简称连续工龄,下同)的,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在按前款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计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按以下公式计算:
  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18元/年×连续工龄(计算到月)。
  (三)超龄人员在2012年内申报参保并完清一次性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从2011年7月1日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2013年1月1日以后申报参保并完清缴费的,从其完清缴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超龄人员在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参保地社会保险局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基本养老金,并按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支付死亡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
  不同地方的养老保险补缴方式有一定差别,参保人在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时需进行详细的信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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