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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东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7-03-07 14:05
  【摘要】2017年海东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2016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48470元,因此海东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上限为12117.5元,下限为2423.5元。

  该厅与省统计局日前公布了2016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48470元,该统计数据从今年1月1日起使用。据此,甘肃省201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也随之变化,企业参保职工个人每月最低缴养老保险193.88元,每月最低比以前应多缴17.44元。

  此次调整是根据省人社厅、省统计局6月15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2016年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87号)文件精神确定的。2016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48470元,在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60%~300%区间内,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据此,2016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即(48470÷12)×60%=2423.5元;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即(48470÷12)×300%=12117.5元。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

  同时,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也为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社会统筹基金。按照现行海东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的缴费方式计算,今年1月1日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将由原来的每年8821.8元(44109×20%)上调至9694元(48470×20%),上涨872.2元。

  慧择提示:2017年海东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即2423.5元。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2117.5元;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为96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