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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定海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共交通意外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6 08:06

【摘要】近日,舟山市定海区开始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共交通意外保险,一般在编在职、挂职锻炼等人员都在保障范围内。这意味着,今后定海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将统一为工作人员购买公共交通意外保险。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次公共交通意外保险的参保单位范围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范围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在编在职、挂职锻炼,以及与参保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的人员。在服务机构的选择上,各单位可以在省财政厅确定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等5家定点服务机构的范围内,自行选择1家为该单位工作人员统一购买公共交通意外险。各单位按年进行投保,年保费标准为30元/人,保险金额按不同交通工具及伤亡事故来分级确定。

  慧择提示:舟山定海区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共交通意外保险,具体包括在编在职、挂职锻炼以及建立劳务关系的人员,年保费标准是30元,保险金额是按不同交通工具及伤亡事故来分级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