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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亮点看广东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

更新时间:2017-03-06 14:52

【摘要】随着老龄化加剧,越来越多老人入住养老机构。但老人如果在养老机构发生意外,谁来担责?在这样的背景下,广东省正式推进养老机构责任险,首先是引入第三方力量减少纠纷,然后是覆盖全部养老机构三类人群。

  亮点1 引入第三方力量减少纠纷
  据了解,截至目前,广东省共有养老机构2966个,拥有养老床位数由“十一五”末期的11.1万张猛增至38.4万张,入住老年人约20.5万人。巨大的数字背后,是对养老机构服务能力的更高要求。
  “养老机构在运营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老人发生事故的情况,其结果一方面给住养老人造成身心的伤害,也带来一定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养老机构要负责处理善后工作,过程中很容易产生纠纷。”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处处长聂元松介绍,如果有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的介入,就能有效化解纠纷。统保示范项目就是基于这样的背景产生的。
  为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媒体人了解到,该项目引入第三方——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作为政府风险顾问,并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遴选出5家承保机构,形成一个共保体。同时,筹建了“广东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应急及事故防控中心”和“广东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事故赔偿处理中心”,由专人负责日常风险防控和事故纠纷调解赔偿工作。
  “整个项目中,省民政厅起监督作用,第三方则负责具体的实施运行。从投保到理赔的全过程,都由第三方进行协调。”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向雄飞表示,以往由于专业信息不对称,往往是“投保容易、理赔难”。但现在有第三方介入,不会偏袒任意一方,从而维护了投保人的权益。

  亮点2 覆盖全部养老机构三类人群
  和其他保险不同,统保示范项目确定了全省统一制定保险方案、统一确定保费标准、统一规定保险范围、统一招标承保单位、各地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
  向雄飞介绍,具体来说,统保示范项目的参保范围覆盖了广东省所有养老机构,无论公办、民办,无论规模大小均可参与投保;保障人群包括机构内的住养老人、第三者(来访人员、家属等)和从业人员(护理人员等)这三类人群。其中,针对前两类人群的为主险,针对从业人员的为附加险,机构可按需选择;而保障责任则包含护理风险、设施缺陷风险、紧急救援费用、法律费用等。
  但是,如果老人在养老机构发生摔倒等意外,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是哪一方的责任,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办?“我们将坚持公平原则”,向雄飞说,保险公司也会视情况进行最高2万元的赔付。

  亮点3 先理赔再追责可规避矛盾
  对养老机构来说,最关心的还是保费问题。“基础保费为每床位每年约为110元,每次事故每位老人最高可赔付25万元,目前是全国同类养老机构责任险中保险性价比最高的。” 聂元松指出,今年起,省民政厅将对全省所有的养老机构进行星级评定,保费也将和养老机构的许可经营情况、星级评定、上年赔付率挂钩,实行动态调整。
  “机构没有正规许可证,保费将上浮10%;星级评定中,获2星以上的机构,保费最高可下浮15%;若上一年赔付率低,第二年的保费最高也能下浮10%。”向雄飞解释道,对养老机构来说,这也算一种激励措施。
  此外,聂元松透露,统保示范项采用了“先理赔再追责”的原则,将进一步规避理赔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

  慧择提示:广东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是目前全国同类项目中保障范围最全、保费性价比最高、覆盖区域最广的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项目,能够先理赔再追责,并且上年赔付率低,在续保的时候费率也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