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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连续6年为老年人提供意外险

更新时间:2017-08-28 01:06

【摘要】2017年,江西省安排2000万元财资资金,为全省特困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及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统保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也可以参加,每人每年仅需缴纳1元。



  自2012年起,江西省在全省推广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意外伤害保险,2016年又将保险责任范围拓展至所有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的意外伤害。此次则进一步通过降龄扩面来优待老年人,即:老年人年龄由70周岁下降到60周岁,保险责任范围由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拓宽到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等。

  慧择提示:从2012年开始,江西省已经连续6年为老年人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包括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等,有效提高了政府对老年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