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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财险大庆分公司被罚33万

更新时间:2017-08-26 12:10
  2月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监管局官方网站发布消息,中意财险大庆分公司违规,公司及负责人被罚33万。并且中意人寿严格责令其改正,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经查,中意财险大庆 分公司2016年1月至6月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监管局依法对其处罚,并责令改正。

  据介绍,2016年8月15日至8月18日,黑龙江保监局检查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中意财险大庆分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中意财险大庆分公司2016年1月至6月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中意财险大庆分公司总经理姜某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对此,黑龙江保险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中意财险大庆分公司改正,决定给予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黑龙江保监局决定给予中意财险大庆分公司总经理姜某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意财险因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出现违规行为,保监会对其进行处罚,这一现象表明保险公司需严格按照规定经营,不得损害消费者权益,不然将会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