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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7 12:47

【摘要】据了解,海口工伤保险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职工的伤残级别来确定的,下面就以一至六级伤残职工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为例进行介绍,其中,一级伤残职工的保险赔偿标准为补助其2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本人工资90%的月伤残津贴。

  一级至四级伤残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级至六级伤残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慧择提示:从上可知,海口工伤保险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职工的伤残级别来确定的,一至六级伤残中,最低六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补助工伤职工16个月的本人工资,对难以安排工作的还补助本人工资60%的月伤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