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西安生育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6 20:39

【摘要】据悉,西安市根据国家和相关的政策条例,对生育保险的相关事项做了调整。其中调整了生育保险的政策方案,以完善生育保险保障制度。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调整后的西安生育保险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吧!

  生育保险费率降低
  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市生育保险费率由0.5%下浮至0.25%,期限为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据了解,职工生育保险由单位按照每年确定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去年,按照相关政策,市对生育保险费率进行下浮,减轻企业负担。今年,继续执行这一政策,将生育保险费率从0.5%下浮至0.25%。7月份之后,企事业参保单位已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不再办理退费手续,从下次应缴生育保险费中扣除多缴部分。

    

  生育保险待遇调整标准
  最新政策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男方护理假为15天。生育津贴根据生育职工产假天数计发。
  目前有不少职工生育二孩。此次政策调整也做出了新的规定,符合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职工,生育津贴按照相同的享受待遇时限计算。生育职工在2014年9月26日后休产假或未休完产假者,均按新的产假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规定的男方护理假工资等问题,均按新的时间规定执行。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西安生育保险政策的介绍。由上可知,该政策规定生育保险费率降低到0.25%;还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同时将男方护理假增加到了15天,比原来的7天增加了8天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