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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来宾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6 06:40

【摘要】2017年来宾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新政策的内容涉及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和新推行的一次性缴费政策,其中,新政策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到70元,以下是详细的介绍。

  提高养老金的发放标准
  据悉,今年来宾市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将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此外,该政策还对以下人员进行适当倾斜调整,即2016年12月31日(含)前已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其中,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现行有关规定进行核定),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16年12月31日(含)前在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实行一次性缴费政策
  日前,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布《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通知规定,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本通知实施之月存在未参保缴费时段,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可向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缴纳该未参保缴费时段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缴费的最长年限为:从2006年7月1日起至本通知实施时间止。一次性缴费后,统一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8%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记入统筹基金)。缴费时效为60个工作日,超过缴费时效未缴费的,原核定结果自动失效,应重新申请、重新核定。

  慧择提示:从上可知,2017年的来宾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不仅将本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到70元,还针对部分群体实行一次性缴费政策,即男满45岁、女满40岁,且存在未参保缴费时段和未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可以申请一次性缴纳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