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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池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7 05:59

【摘要】2017年河池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新政策的内容涉及养老金发放标准的调整和养老新政策的部分倾斜,其中,新政策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标准增加至每人每月70元,以下是详细的介绍。

  提高养老金发放水平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50号。通知规定,今年河池市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可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即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按原资金列支渠道解决。

  适当倾斜调整养老政策
  2016年12月31日(含)前已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其中,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现行有关规定进行核定),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15年12月31日(含)前在该区艰苦边远地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160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160元计发。

  慧择提示:从上可知,2017年的河池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不仅提高了养老金的发放水平,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增加至每人每月70元,还对部分群体进行适当倾斜调整,即对符合要求的退休群体额外增加养老金补贴,最低为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