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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病保险为10万余人“雪中送炭”

更新时间:2017-01-13 10:23

【摘要】在我国五大致贫原因中,大病致贫居首。为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湖南实施了大病保险。截至2016年底,湖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实现全覆盖,为城乡居民抵御大病风险提供了有力保障。

  火灾烧伤,医疗费用高达96万元。2016年,如果没有大病保险,永州参保患者谢某某可能会因为无法支付高额医疗费用而中断治疗。最终,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累计补偿近60万元,助他顺利渡过难关。

  省人社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6年底,全省已有10.12万人获得大病保险补偿,补偿金额合计6.39亿元。

  2016年,省人社厅会同湖南保监局、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单位,深入调查研究,采取电话沟通、书面回复等方式,多次与政协委员沟通,积极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推进落实我省大病保险政策,造福全省广大参保群众。

  大病保险全面推进,切实减轻了部分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该负责人介绍,据分析,大病患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普遍提高了10至15个百分点。同时,大病保险待遇政策向贫困群体适当倾斜,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提高了大病保险制度托底保障的精准性。

  “通过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还探索了创新公共管理服务的路径。”该负责人透露,我省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相互衔接的机制逐步形成,“大病致贫”“大病返贫”现象得到缓解。

  慧择提示:湖南为提高大病保险待遇,全面实施市级统筹,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整合全省现有基本医保信息系统,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与参与经办服务的商业保险机构信息系统必要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