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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生育险报销标准2017年的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8 12:23

【摘要】对于合肥女职工来说,连续参加生育保险(系同一用人单位)7个月后(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社保)生育的,方可备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那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呢?报销分为三个部分,其中产检补助是800元,生育费用最高可报销3000元,5个月的生育津贴。

  1、800元产检补助:生育保险备案成功后,怀孕女职工在定点医院产检可以享受800元产检补助,800元产检补助为单独一个账户,每次产检直接在挂号缴纳费用窗口与工作人员说明有生育保险备案(每次产检最好都带着社保卡),符合相关的补助标准,会减免部分产检费用。如果产检没用完800元补助,也不会取现或用于分娩费用报销等。

  2、生育费用报销:生育保险备案成功且在定点医院分娩,可享受生育费用报销,顺产最高结算3000元;剖宫产最高结算5000元。

  3、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女职工工资由社会保险承担,用人单位不需承担工资待遇,即常说的生育津贴,按照目前最新产假,一般会有5个月的生育津贴可以领取。生育津贴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后逐月领取。生育前未按规定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的,生育基金不予支付相应待遇。

  慧择提示:合肥生育险报销标准2017年是什么?首先是800元产检补助,然后是生育费用报销,顺产最高结算3000元;剖宫产最高结算5000元;最后是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承担,一般是可以领取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