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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1-09 10:48
  【摘要】江门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申请大病医疗保险进行报销。如恶性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和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等。

  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1. 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 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3. 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4. 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以下几种情况不在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内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3.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7.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江门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介绍,大病医保并不是所有疾病都可以进行报销,有规定范围,因此其保障存在局限性。建议市民购买一份商业重疾险,以弥补大病医保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