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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清远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1-06 09:51

【摘要】2017年清远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新政策的内容涉及清远医保参保的城乡居民的大病结算方式和农村居民的缴费方式,其中,清远市农村参保居民的缴费方式为银行代扣,以下是具体的介绍。

  实行大病“一站式”即时结算
  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平均约为1.5万元。即参保人患大病后其个人年度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后,就纳入大病保险“二次报销”的范围,与基本医保一并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广东大病医保保障的对象主要为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广东省珠海、佛山、惠州、汕尾、潮州等积极探索建立起覆盖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同步提升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的保障水平。

  农村医保实行银行代扣
  日前,清新区社保局召开太和镇2017年度农村医疗保险实行银行代扣会议。据悉,2017年度起,清远将开始试点农村医疗保险银行代扣征收模式,首批试点地区为太和镇、三坑镇和笔架林场。2017年度农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今年10月份左右。与往年不一样的是,今年对于太和镇、三坑镇和笔架林场的参保人来说,他们只要以户为单位办理银行代扣后,就可以在每年缴费期从指定银行账户中实行整户扣费了。实施银行代扣征收模式后,外出务工农民每年缴费就免去了来回奔走,可节省一定人力财力和时间。

  慧择提示:从上可知,针对城乡居民,2017年的清远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实行大病“一站式”即时结算,即个人负担的大病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后,就可以纳入二次报销的范围,与基本医保一并结算;针对农村居民则实行银行代扣的缴费方式,这为外出务工农民节省了财力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