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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病医疗保险包括哪些病

更新时间:2017-08-27 05:18

【摘要】深圳社会保险已提前实现大病保险全面覆盖。目前全市约1168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享受大病门诊待遇,但是目前为止,仍有部分参保人对我市大病医保范围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深圳大病医疗保险具体包括哪些病吧!

  慢性疾病
  慢性疾病:1、II、III级高血压;2、各种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3、糖尿病;4、肝硬化;5、脑血管疾病后遗症;6、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或减退症;7、系统性红斑狼疮;8、类风湿关节炎;9、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含矽肺病);10、精神类疾病;11、癫痫;12、慢性病毒性肝炎;13、各种原因引起的偏瘫(丧失劳动能力)全瘫;14、先天原因引起的心、脑、肾疾病;15、结核病;16、帕金森病;17、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8、白癜风。

  重特大疾病
  重特大疾病: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衰竭期)、脑出血后遗症、颅内肿瘤(良性)、椎管内肿瘤(良性)、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重度烧伤、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肺、心功能失代偿期)、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糖尿病合并并发症、脑梗塞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股骨头坏死(行减压植骨手术后,行髋关节置换术前)、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躁狂发作、双相障碍、抑郁发作、强迫症)等。

  慧择提示:由上可知,深圳大病医疗保险包括的病种共分为慢性疾病和重特大疾病两种,其中慢性疾病18种,重特大疾病16种。所有在这些慢性疾病和重特大疾病范围内的大病人员,均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并给予相应大病医疗费用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