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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7 09:43

【摘要】深圳大病医保报销是有范围规定的,在报销范围内的疾病便予以报销。那么,深圳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恶性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以及精神类大病治疗都属于大病医疗保险保障范畴。

  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1. 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 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3. 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4. 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不在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内: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3.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7.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深圳医保中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介绍。由上可知,满足条件的市民如若生大病可以申请报销,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因自杀、交通事故、职业病等造成伤害的一些情况是不属于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因此不享有补助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