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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汕头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7-01-03 13:56
  【摘要】2016年汕头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住院费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3%,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48%;门诊特定病种按75%的比例报销相关费用。

  一、住院费用报销待遇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200元起付线以上报销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00元起付线以上报销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1000元起付线以上报销63%,非定点医疗机构为1000元起付线以上报销48%。

  二、门诊特定病种和家庭病床待遇
  参保人享受试点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为:起付标准以上、每月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申报限额以内部分由统筹基金按75%的比例支付。
  参保人享受其他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为:起付标准以上、年度基本医疗费用限额以内部分由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
  参保人符合规定设立家庭病床的,其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在4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2016年汕头医保报销比例的介绍,医保报销是按一定比例执行,因此医保报销医疗费用存在局限性,建议有条件的市民选购一份适合的商业医疗保险,弥补医保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