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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梅州养老保险缴费政策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7 09:43
  【摘要】目前,广东省出台了最新的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并且下调了缴费比例。为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梅州市也将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至14%。下面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梅州养老保险缴费政策。

  2016梅州职工养老保险新规出台了,梅州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也有新消息。《通知》实施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具有梅州市城镇户籍条件,才能在梅州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通知》实施后,梅州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放宽至城乡户籍,梅州市无论城镇或农村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梅州市户籍的人员),只要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都可在户籍地参保缴费。

  《通知》实施前,梅州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跨市流动就业的,达到退休年龄前,须在户籍地参保缴费。《通知》实施后,梅州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跨市流动就业的,达到退休年龄前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保缴费。《通知》实施前,灵活就业人员须在户籍地参保,在梅州市灵活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不具备参加梅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

  慧择提示:2016年梅州养老保险缴费政策是什么?补缴政策中显示梅州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放宽至城乡户籍,梅州市无论城镇或农村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只要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都可在户籍地参保缴费。《通知》实施前,梅州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跨市流动就业的,达到退休年龄前,须在户籍地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