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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8 10:10
  【摘要】永州医保中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其大病保险承办机构要加强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的衔接,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并在省、市、县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设立大病保险服务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统一的服务流程,简化报销手续,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根据规定,大病保险承办机构要加强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的衔接,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并在省、市、县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设立大病保险服务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统一的服务流程,简化报销手续,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2015年1月1日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政策正式启动前出院,已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医疗费用且符合大病补偿政策的,由经办机构进行追补;大病保险政策启动后出院的,实行即时结报。



  凡符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1年版)》、《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药物湖南省增补品种目录》(2011年版)的药品费用以及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已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医院制剂的药品费用;《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的费用,均可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

  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比例补偿,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补偿起付线原则不高于本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保困难群众起付线降低50%。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永州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中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比例补偿,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补偿起付线原则不高于本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保困难群众起付线降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