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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8 00:46
  【摘要】郴州医保中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其结合郴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情况、基本医保筹资能力和补偿水平以及前3年大病保险试点运行情况等因素,大病保险筹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筹资标准的5%(具体标准根据承办商业保险机构中标金额确定)。

  筹资来源: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有结余的,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统筹基金中解决。

  统筹层次: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

  筹资标准:结合郴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情况、基本医保筹资能力和补偿水平以及前3年大病保险试点运行情况等因素,大病保险筹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筹资标准的5%(具体标准根据承办商业保险机构中标金额确定)。

  筹资方式:由市医改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根据全市本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实际人数及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核定各县市区当年应上解的大病保险资金,并由市医改办下达上解大病保险资金的通知。各县市区在每年3月31日和6月30日分两次将大病保险资金上解到市财政专户,每次上解当年大病保险筹资总金额的50%。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郴州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分别是筹资来源、统筹层次、筹资标准以及筹资方式。其中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