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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6-12-21 09:29

【摘要】宜昌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据了解,宜昌市生育职工报销生育费用的报销条件为单位为参保职工足额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且职工的生育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

  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2、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6个月不足12个月,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相关生育医疗待遇,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3、上述生育保险正常足额缴费不计算补缴时间。中断生育保险缴费记录的,从最后一次中断后开始正常足额缴费时起计算连续缴费时间。

  慧择提示:宜昌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是什么?从上可知,宜昌市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有两个,即参保职工所在的单位已经为其正常足额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且职工的生育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其中,单位为生育职工足额缴费满6个月但不足12个月的,只可享受相关的生育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