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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宜昌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6-12-21 13:12

【摘要】2016年宜昌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新公布的政策内容涉及宜昌医保中大病报销的标准和大病保障的范围,其中,新政策调整了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即将大病报销的起付线提高到1.2万元,并设置相应的三段报销档次。

  调整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
  1、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从原来的8000元提高至1.2万元;2、累计分段从原来的8000-3万、3万-5万、5万以上三段,调整变成1.2万-3万、3万-10万、10万以上;3、各分段报销比例比原来提高5个百分点;4、设置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最低值。

  扩大大病医保的保障范围
  据悉,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纳入大病保障的20种疾病: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慧择提示:从上可知,2016年的宜昌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调整了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即将大病报销的起付线提高到1.2万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最低值。同时,新政策还扩大了大病保障的范围,将20种疾病纳入大病保障范围。